嘉兴公积金政策早知道

二维码

阅读数: 2206 | 回复数: 2

V4 发表于: 2018-12-29 22:29 Android客户端

近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嘉公积金〔2018〕42号),具体变化如下▽

一、提高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每人提取金额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
二、职工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地或非缴存地购买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举例:A员工户籍所在地为苏州,公积金缴纳地为嘉兴,若房子买在苏州或嘉兴市范围(包括嘉兴、嘉善、海宁、桐乡、海盐)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该员工房子买在杭州,则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可提取。














嘉兴公积金政策早知道嘉兴公积金政策早知道
  • 人赞过
查看更多
V17 发表于: 2018-12-30 09:33 QQ浏览器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9-06-10 22:02 iPhone客户端

现在提取政策是怎么样的

快速回帖 使用(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表情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