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权的产品,试图借此谋利,最终得不偿失。借此案再次提醒广大经营者,切莫打法律的擦边球,切勿为眼前之利铤而走险。02案例 仿冒他人质量标识赔偿6万元 嘉善宏展包装有限公司诉嘉善县华龙胶合板厂仿冒纠纷案 嘉善宏展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是一家生产销售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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