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1999年5月14日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以及相关旅途服务的人。”也可以理解为:“导游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导游资格证书,受旅行社委派,按照接待计划,从事陪同旅游团(者)参观、游览等工作的人员。
共输送旅客1.2万人次,其中以淳安旅游穿梭巴士最为突出,中秋第一天,已输送旅客 2539人次。 文明旅游蔚然成风今年我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促进文明旅游。各景区、旅行社利用电子屏、海报、宣传折页、文明旅游倡议书等载体,宣传文明旅游,提示游客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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