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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6 发表于: 2024-05-28 11:10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制定并出台《浙江省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2024517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分局的专业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建行嘉兴分行落地全市首笔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
建行嘉兴分行日常走访企业时了解到嘉兴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接收境内再投资的需求,立即组织专家队伍向企业提供政策宣传。根据政策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时,注册在试点地区的被投资企业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517日,建行嘉兴分行《试点地区境内再投资业务申请表》营业执照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企业办理了再投资资金入账。
高水平开放试点之前,接收境内再投资业务,企业到柜台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开立相关账户并接收再投资款项,一般耗时23个工作日“《实施细则》发布之后,我们接收境内再投资不需要办理登记,优化了业务流程,办理时间缩短至30分钟,资金周转效率大大提升,显著节省了我们企业的管理成本,确实感受到了便利化政策带来的高效快捷。”该企业财务人员表示。
下一步,建行嘉兴分行将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继续加强外汇政策宣传力度,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推动试点政策的普及推广,助力跨境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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