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车突击加征10%“富人税”
玛莎拉蒂受到的影响最大
■本报记者 王 禁
见习记者 龚梦泽
11月30日晚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今日(12月1日)起,对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对于此次超豪车汽车消费税征税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的在于合理引导消费,抑制高消费的同时增加财政收入,为消费税改革中将征税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探索经验。
记者注意到,130万元以上车型属于超高价豪车,其新增的税款高昂,增税部分甚至足以购买一辆普通的豪华中级车。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一些超高价豪车近两年销量也进入下行通道,去年超高价豪车代表品牌玛莎拉蒂在华销量为7500辆,同比下降达20%。
可以预见,政府此次调高超高价豪车消费税必然会进一步影响到玛莎拉蒂等汽车品牌在华销量。
豪华车型受影响程度不一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销的售130万元以上汽车产品主要分布在高性能跑车、大型豪华轿车以及大型豪华SUV领域。
在全系需增加税款的车型中,包括玛莎拉蒂、宾利、劳斯莱斯以及兰博基尼等车型。数据显示,2015年玛莎拉蒂、宾利、劳斯莱斯、兰博基尼的销量分别为7500辆、1615辆、500辆以及278辆。